Posted on

重磅!离岸账户再迎关停潮!香港恒生银行12月底

 

 

近年来,随着国家反洗钱、CRS申报日趋严格,众多离岸账户被停、被关,很多外贸人的离岸账户也受到影响,真可谓躺着也中枪!

 

近日,就有消息表示,由于有大量恒生银行账户被查出存在非法操作,目前香港高级警司已经介入调查,全面清查不合规账户以及资料。

 

 

因此,将会有大量恒生银行账户持有者收到恒生银行的调查表或者是检查信,也有可能是要求公司更换年审信息的请求,通知形式为邮件而非电话。在此情况下,企业需要做到定期查看邮箱,一旦收到此类邮件,提前准备好资料,并积极配合银行的严格审查,避免银行账户被封。

 

银行方面已透露信息,在今年12月底,预计将有10000多个账户被封。由于谁也无法预估“封号”最终会落到谁的头上,温馨提醒各位有关外贸人认真维护银行账户,提前准备应急方案,维护自己的离岸账户。

           

 

 
 
维护账户六步曲
 
 

 

1、经常登录网银账户,证明银行账户在正常使用中。

2、保持三个月内少量多次交易,切忌一次性进出账户金额过大。

3、始终保持账户有50000港币以上的存款。

4、切忌款项进出太快。

5、不要帮助他人汇款或者收款。

6、拒绝接收敏感国家的货款。

 

注:银行监测账户时,会着重观察账户是否有大额资金进出、是否急进急出、与洗黑钱高发国家是否有资金往来等,而以上维护手段则是为了向银行证明公司账户出于健康使用状态。

 

另外,为了避免因账户临时被关而影响企业发展,建议企业可以考虑再开一个银行账户备用,确保国际贸易往来万无一失。

 

开立香港银行账户后,除了解当地的税务情况外,在日常的业务往来过程中也需注意维护好自己的香港银行账户。这样才能真正确保香港公司和离岸账户万无一失,在国际贸易中充分发挥它们的战略优势。

 

如收到银行的调查表或检讨信,或要求更新年审资料的,请积极配合及真实提供相应资料。

Posted on

个人银行账户大额进账也会被查?财务一定要知

 

 

 

中国人民银行在2007年3月1日施行了《人民币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报告管理办法》,它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等法律规定的,经2006年11月6日第25次行长办公会议通过。

 

 

 

这个办法主要为了加强对人民币支付交易的监督管理,规范人民币支付交易报告行为,防范利用银行支付结算进行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

 

在这个办法中专门明确指出了监管的范围,“本办法所称人民币支付交易,是指单位、个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通过票据、银行卡、汇兑、托收承付、委托收款、网上支付和现金等方式进行的以人民币计价的货币给付及其资金清算的交易。”

 

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负责支付交易报告工作的监督和管理。

 

中国人民银行建立支付交易监测系统,对支付交易进行监测。

 

并且要求金融机构的营业机构设立专门的反洗钱岗位,建立岗位责任制,明确专人负责对大额支付交易和可疑支付交易进行记录、分析和报告。

 

1、对于大额支付交易的规定

 

在办法中,对大额交易进行了定义:

 

(1)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单位)之间金额100万元以上的单笔转账支付;

 

(2)金额20万元以上的单笔现金收付,包括现金缴存、现金支取和现金汇款、现金汇票、现金本票解付;

 

(3)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之间以及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与单位银行结算账户之间金额20万元以上的款项划转。

 

所以这个问题的答案也就有了,就是上面这些金额。

 

如果发生了大额交易,金融机构要执行以下操作:

 

大额转账支付由金融机构通过相关系统与支付交易监测系统连接报告。并在交易发生日起的第2个工作日报告中国人民银行总行。

 

大额现金收付由金融机构通过其业务处理系统或书面方式报告。并在于业务发生日起的第2个工作日报送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并由其转报中国人民银行总行。

 

2、对于可疑交易的管理办法

 

另外,我认为有必要再对可疑交易说一下,因为这里面也牵扯到金额。

 

(1)短期内资金分散转入、集中转出或集中转入、分散转出;

 

(2)资金收付频率及金额与企业经营规模明显不符;

 

(3)资金收付流向与企业经营范围明显不符;

 

(4)企业日常收付与企业经营特点明显不符;

 

(5)周期性发生大量资金收付与企业性质、业务特点明显不符;

 

(6)相同收付款人之间短期内频繁发生资金收付;

 

(7)长期闲置的账户原因不明地突然启用,且短期内出现大量资金收付;

 

(8)短期内频繁地收取来自与其经营业务明显无关的个人汇款;

 

(9)存取现金的数额、频率及用途与其正常现金收付明显不符;

 

(10)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短期内累计100万元以上现金收付;

 

(11)与贩毒、走私、恐怖活动严重地区的客户之间的商业往来活动明显增多,短期内频繁发生资金支付;

 

(12)频繁开户、销户,且销户前发生大量资金收付;

 

(13)有意化整为零,逃避大额支付交易监测;

 

(14)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可疑支付交易行为;

 

(15)金融机构经判断认为的其他可疑支付交易行为。

 

上面中所说的的“短期”,指10个营业日以内。

 

如果金融机构在办理支付结算业务时,发现有客户符合上面可疑交易所列情形的,应记录、分析该可疑支付交易,填制《可疑支付交易报告表》后进行报告。

 

政策性银行、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的营业机构发现可疑支付交易的,需要报送一级分行。一级分行经分析后应于收到《可疑支付交易报告表》后的第2个工作日报送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同时报送其上级行。

 

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城乡信用合作社及其联合社、外资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和外国银行分行营业机构发现可疑支付交易的,要把报告表报送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和其他地市中心支行。中国人民银行其他地市中心支行于收到《可疑支付交易报告表》后的第2个工作日报送所在省的中国人民银行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

Posted on

9月起,离岸账户无所遁形!大批账户被封,避税

 

广州商务秘书 9月10日

 

开曼群岛、百慕大、巴哈马、英属维尔京群岛、卢森堡、新加坡、荷兰……对高净值人群和境外账户公司来说,这些地方有一个共同的名字——避税天堂。

 

但从9月1日起,CRS税务信息交换开始了,那些呆在“天堂”中的利润,将逐渐回到人间。

 

 

 

 

“离岸避税账户”无所遁形

 

 

全球几十个国家的税务局为了联手打击跨国犯罪,洗钱,偷税漏税的问题,于9月1日起,开始了第一批税务信息的交换。而中国和澳洲,都在首次交换信息的名单之中。

 

 

 

国家税务总局官网显示,根据此前的安排,就在这个月(2018年9月),国家税务总局将与其他国家(地区)税务主管当局第一次交换信息。海外买房、买保险、转移资产、转移利润的行为,将渐渐透明。

 

 

图片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届时,所有任何在澳洲开户的非澳洲居民的基本信息,比如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生日、账户号码、账户余额还有每年出现的重大交易,另外还有银行存款账户、托管账户、保险合同等等信息都会实现中澳两国税务局的共享。

 

这样的资产透明化让许多人瑟瑟发抖。

 

另外,除了中澳,在第一批交换的名单中还包括着所谓的“避税天堂”, 开曼、英属维尔京群岛,百慕大等地区,这些地方都曾是全球资本和个人运作资金、隐匿财富和避税的“乐土”。

 

 

 

这些有“避税天堂”之称的国家(地区)有一些共同点:

 

对前来注册登记设立公司只收极少的年度管理费;对公司股东信息、股权比例、收益状况等给予高度保密;

 

不征税或税负极低;无外汇管制;监管宽松。同时,在这些国家(地区)设立的公司几乎被所有国际大银行承认,可在银行开立账号。

 

 

 

于是,吸引了一大波想要隐藏身份、转移资产、偷税避税、洗钱的“隐形富豪”和公司的到来。

 

之前,有国内一线明星在开曼、英属维尔京群岛的金融账户信托、投资账户等被曝光,其中,这与CRS有着密切的关系。而现在,随着CRS的进一步开展,这些在“避税天堂”离岸公司背后的隐形富豪们都要见光了。

 

有些富人一旦被查到在海外的巨额收入,不仅要面临大额的个人所得税补缴,在境外设立的公司还面临25%的企业所得税。当然,还有人会面临巨额资金来源不明的审查。

 

 

 

 

上千银行账户被封

 

 

在上个月,澳新银行也开始行动,竟然封了上千个银行账户!

 

国有企业Kiwibank的发言人表示,银行在5月底向大约3000名客户发送了信件,并给客户14天的期限来补充他们所需的海外税务状况信息。

 

 

 

“这是一个持续的过程,在接下来的两周内,我们预计将冻结1900个账户,将影响1200个客户。”

 

该发言人表示,冻结账户中的资金将留在账户中,但客户无法访问。“这意味着客户在提供所要求的附加信息之前将无法在账户上进行交易。”

 

另外,澳大利亚最大的银行ANZ表示,在上周冻结了大约200位客户的账户,并将按照税法规定的要求,每周继续冻结账户。

 

西太平洋银行和BNZ也做了相同的反应。

 

 

 

以下是目前各大银行冻结的账户数量:

 

Kiwibank:180(未来两周暂时预计1900)

ANZ:200

ASB:40

Westpac:未知

BNZ:未知

 

所以,CRS税务信息交换并不是空穴来风,澳洲,新西兰银行已经首先出手整治了!其中,就有一华人富商在这里栽了大跟头:

 

 

 

华人Xiaohua Gong在新西兰银行账户有近7000万元被冻结,换算成人民币有将近3.5亿!

 

他于去年12月在加拿大被捕并被控欺诈和洗钱被起诉,是新西兰史上被冻结财产数额最大的人“当之无愧”。

 

而这位龚晓华之前在国内就曾被通缉,由于他涉嫌国内欺诈,传销和洗钱活动。本以为可以逃之夭夭,没想到CRS全球共享信息的环境下,还是最终成为落网之鱼。

 

 

 

 

全球围剿

 

 

相信长期关注《澳洲微报》的读者,对CRS都有一定程度的了解,而澳大利亚政府对金融账户涉税信息透明化的意义有明确的认识:逃税避税是全球范围内的问题,各国财税机构的国际合作和高质量、可预期的信息将切实帮助各国落实本土税法。

 

也就是从现在开始,中澳政府都会针对已交换的银行信息进行逐一检查和调查,寻找到一些试图“偷鸡摸狗”分子,一网打尽。据数据表明,发达国家投资者的海外财富,包括澳洲、北美、西欧和日本,在2015年已下降了3%。其中大部分通过全球各政府所提供的数以百万计的税收赦免予以遣返,从印度尼西亚到意大利,法国和斐济,至少550亿欧元已被撤回。

 

 

 

据英国《金融时报》援引相关人士表示,“世界正在变得越来越透明,依靠漏洞来需找机会非常危险”。也就是说,对于那些决心避税的人而言,机动空间正在逐步缩小。

 

最后,随着CRS的逐渐展开,全球信息透明化是大势所趋,一些金融机构,隐形富豪们该为自己捏一把汗了。因为最终,地球上将没有一个“避税天堂”。

 

 

中国加入CRS背景

 

 

由于法制环境和外汇管制等诸多原因,外国企业或个人利用在中国开设离岸账户用于逃避税的情况并不普遍。但我国参与CRS的意义不仅在于国际税收、金融地位的提升,其对打击利用境外账户隐匿资产甚至洗钱将有重大作用。

 

截至2018年8月7日,已有103个国家(地区)签署了《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多边主管当局间协议》,其中被认为是“避税天堂”的百慕大、英属维尔京群岛、开曼群岛、瑞士等一些国家或地区赫然在列。

 

 

 

来源:OECD官网

 

这意味着,在我国交出非居民账户的相关信息时,这些“避税天堂”也需要将在它们那里开户的我国纳税居民的账户信息交换给我国税务机关。因此,CRS将借此让在“避税天堂”开设离岸账户以逃避税收的行为变得无所遁形。

 

“从理论上来说,CRS并不会改变中国现有属地兼属人的征税法则及税种,只是增加了税收信息的透明度,是各国(地区)之间加强跨境税源管理的一种手段。因此对于一直依法纳税的个人和企业来说,并没有什么影响。但是那些想借境外账户逃避税收的个人和企业,将遭受打击。”傅瑾表示。

 

长期以来,中国的反避税立法和实践都是针对居民企业,几乎不触及居民个人,这给反避税实践造成了很大困扰。而随着中国居民开设境外账户甚至拥有多国账户的情况日益增多,跨国避税问题日益突出。

 

但中国税务机关的境外信息相对缺乏,难以有效对居民全球所得进行监管和征税。入CRS则能够使税务当局低成本地掌握纳税居民在海外的金融账户情况。

 

国税总局表示,对于故意隐瞒收入、逃避纳税义务的纳税人,我国税务部门可根据其他国家(地区)提供的金融账户涉税信息,核实纳税人境外真实所得,对未按规定申报纳税的所得补征税款并进行处罚。

 

 

CRS是什么?

 

 

简单的说,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就是国家(地区)之间互相交换金融账户涉税信息。

 

首先,A国(地区)金融机构通过尽职调查程序,识别B国(地区)税收居民个人和企业在该机构开立的账户,向A国(地区)主管部门报送账户持有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账号、余额、利息、股息以及出售金融资产的收入等信息;

 

随后,A国(地区)税务主管当局与账户持有人的居民国,即B国(地区)的税务主管当局开展信息交换,最终为各国(地区)进行跨境税源监管提供信息支持。

 

 

图片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根据OECD官网信息,目前,已有103个国家(地区)签署了《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多边主管当局间协议》。其中,部分国家(地区)在2017年9月进行了第一次信息交换,其中包括百慕大、英属维尔京群岛、开曼群岛、卢森堡等“避税天堂”;而中国内地、中国香港和中国澳门都在今年9月进行第一次信息交换,此外,还包括新加坡、巴哈马、巴林等,一共47个国家和地区。

 

为了这一天,相关部门还根据“标准”做了很多准备工作。

 

其中,最重要的就是2017年5月9日正式发布的《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该《管理办法》,国内金融机构在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了对存量个人高净值账户(截至2017年6月30日金融账户加总余额超过100万美元)的尽职调查,并在今年5月31日前报送了相关信息。

 

 

 

第一次信息交换之后,工作还没结束,今年12月31日前,国内金融机构将完成对存量个人低净值账户和全部存量机构账户的尽职调查。

 

 

图片来源:《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管理办法》

 

举例来说,你在加拿大开设的银行账户中的余额,中国税务部门之前是看不到的,因此也没有上税的需要。可今后,加拿大的银行会自动将你的账户信息交换给中国税务部门,如果大量外汇的出境渠道解释不清楚,将会相当麻烦,没有上税的资本必须上税。此外,境外公司注册地信息和股东信息不再保密,其实际控制人的税收居民身份将得到识别。因此,部分信托、基金背后的实际受益人将无处躲藏,海外买房、买保险也不能乱来了。

 

(来源:海运网)

Posted on

揭秘:个人银行账户进账多少会被查?财务必知

 

广州商务秘书 8月13日

 

很多小伙伴都在后台问,个人银行账户进账多少会被查,想必以下内容,对大家会有所帮助!

 

中国人民银行在2007年3月1日施行了《人民币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报告管理办法》,它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等法律规定的,经2006年11月6日第25次行长办公会议通过。

                                                

 

这个办法主要为了加强对人民币支付交易的监督管理,规范人民币支付交易报告行为,防范利用银行支付结算进行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

                                          

在这个办法中专门明确指出了监管的范围,“本办法所称人民币支付交易,是指单位、个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通过票据、银行卡、汇兑、托收承付、委托收款、网上支付和现金等方式进行的以人民币计价的货币给付及其资金清算的交易。”

 

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负责支付交易报告工作的监督和管理。

 

中国人民银行建立支付交易监测系统,对支付交易进行监测。

 

并且要求金融机构的营业机构设立专门的反洗钱岗位,建立岗位责任制,明确专人负责对大额支付交易和可疑支付交易进行记录、分析和报告。

 

 

1、对于大额支付交易的规定

 

在办法中,对大额交易进行了定义:

 

(1)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单位)之间金额100万元以上的单笔转账支付;

 

(2)金额20万元以上的单笔现金收付,包括现金缴存、现金支取和现金汇款、现金汇票、现金本票解付;

 

(3)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之间以及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与单位银行结算账户之间金额20万元以上的款项划转。

 

所以这个问题的答案也就有了,就是上面这些金额。

 

如果发生了大额交易,金融机构要执行以下操作:

 

大额转账支付由金融机构通过相关系统与支付交易监测系统连接报告。并在交易发生日起的第2个工作日报告中国人民银行总行。

 

大额现金收付由金融机构通过其业务处理系统或书面方式报告。并在于业务发生日起的第2个工作日报送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并由其转报中国人民银行总行。

 

 

2、对于可疑交易的管理办法

 

另外,我认为有必要再对可疑交易说一下,因为这里面也牵扯到金额。

 

(1)短期内资金分散转入、集中转出或集中转入、分散转出;

 

(2)资金收付频率及金额与企业经营规模明显不符;

 

(3)资金收付流向与企业经营范围明显不符;

 

(4)企业日常收付与企业经营特点明显不符;

 

(5)周期性发生大量资金收付与企业性质、业务特点明显不符;

 

(6)相同收付款人之间短期内频繁发生资金收付;

 

(7)长期闲置的账户原因不明地突然启用,且短期内出现大量资金收付;

 

(8)短期内频繁地收取来自与其经营业务明显无关的个人汇款;

 

(9)存取现金的数额、频率及用途与其正常现金收付明显不符;

 

(10)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短期内累计100万元以上现金收付;

 

(11)与贩毒、走私、恐怖活动严重地区的客户之间的商业往来活动明显增多,短期内频繁发生资金支付;

 

(12)频繁开户、销户,且销户前发生大量资金收付;

 

(13)有意化整为零,逃避大额支付交易监测;

 

(14)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可疑支付交易行为;

 

(15)金融机构经判断认为的其他可疑支付交易行为。

 

上面中所说的的“短期”,指10个营业日以内。

 

如果金融机构在办理支付结算业务时,发现有客户符合上面可疑交易所列情形的,应记录、分析该可疑支付交易,填制《可疑支付交易报告表》后进行报告。

 

政策性银行、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的营业机构发现可疑支付交易的,需要报送一级分行。一级分行经分析后应于收到《可疑支付交易报告表》后的第2个工作日报送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同时报送其上级行。

 

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城乡信用合作社及其联合社、外资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和外国银行分行营业机构发现可疑支付交易的,要把报告表报送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和其他地市中心支行。中国人民银行其他地市中心支行于收到《可疑支付交易报告表》后的第2个工作日报送所在省的中国人民银行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

Posted on

再见,个人银行账户避税!税务稽查第二枪打响

 

广州商务秘书 7月17日

 

 

重点

 

目前有不少企业为了少缴税,仍试图利用私人账户来“避税”。但是,2018年的税务稽查,不仅要查公司的账户,更会重点稽查公司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的个人账户!

 

一旦被稽查,补缴税款是小事,还要缴纳大量的滞纳金和税务行政罚款,构成犯罪的,更是要承担刑事责任!

 

对于失信企业而已,只是影响了一个会计;而对于财务人员来说,可能影响的是一生。

 

 

 

 

自2017年起,“黑名单”、“信用评级”等理念就已被反复提及:失信者将寸步难行!

 

 

 

案例一

 

北京市通州区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向北京创四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主要内容如下:

 

通州国税稽查局对公司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李元兵在工商银行和兴业银行开立的个人账户进行检查,发现以上两个账户均是用于收取客户汇入的购货款。

 

处罚决定:

对公司少缴增值税377,286.46元、企业所得税101,515.75元分别处以0.5倍的罚款,金额合计239,401.11元。本来想“避税”,结果被追回税款不说,还倒贴了23.9万罚款,更重要的是影响以后的企业信用等级,得不偿失!

 

案例启示:

权利来自于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有限是股东以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而不是国家行政机关对你的监管有限,根据征管法规定,税务机关可以检查从事生产经营的涉嫌纳税人的银行存款账户,包括纳税人存款账户余额和资金往来情况。

 

今年国税金税三期启用以来,好多没有发生真实业务,而是从朋友公司或者直接从市面上买回来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抵扣销项税额的都纷纷被国税的金三税务系统排查出来了,从而要求企业做进项转出。由此要补交税款几十万,甚至上百万的企业为数不少。

 

有些地方参考行业利润率来定企业税负,把税负标准化,凡是不达标的一般纳税人,请明年补税,而且是按指定金额补税,不补?严查!

 

每月你网上报送的数据成为税务评估、稽查案源的来源,千万不要存在侥幸心理!只要金三检测出动态数据比对不对,税负率偏低,系统会自动预警。

 

再次提醒企业负责人和财务,企业节税应采取合法合规途径,杜绝税负预警和税务稽查!

 

2018年1月1日起,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自然人税收管理办法正式实施。标志着地税部门的管理对象从以单位纳税人为主向单位纳税人和个人纳税人并重转变,标志营改增之后将更严了!

 

 

 

其中这个条例,几个新提法非常明确:按照收入和资产分为高收入、高净值自然人纳税人和一般自然人纳税人。

 

各级地税机关要积极拓展跨部门税收合作,完善自然人税收共治体系,实现信息共享。其中最主要的合作就属于税务和银行的合作了,这个震慑作用和征管效果可能大幅提高!

 

案例二

 

老板与控制公司资金频繁交易被税务调查

 

2017年6月,眉山市某商业银行依照《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向眉山市人民银行反洗钱中心提交了一份有关黄某的重点可疑交易报告。眉山市人民银行立即通过情报交换平台向眉山市地税局传递了这份报告。

 

黄某在眉山市某商业银行开设的个人结算账户,在2015年5月1日至2017年5月1日期间共发生交易1904笔,累计金额高达12.28亿元。这些交易主要通过网银渠道完成,具有明显的异常特征。(这个老板2年操作1904笔,金额这么高,这个企业出纳也够累的)

 

其账户大额资金交易频繁,大大超出了个人结算账户的正常使用范畴。其账户不设置资金限额,不控制资金风险,不合常规。

 

黄某本人身份复杂,是多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其个人账户与其控制的公司账户间频繁交易,且资金通常是快进快出,过渡性特征明显。(其实现实中大多数企业老板私户都是这么操作的)

 

最终税务查出来黄某2015年从其控股的眉山市公司取得股息、红利所得2亿元,未缴纳个人所得税4000万元。

 

案例启示:

 

1、个人账户大额和可疑交易银行税务将共享信息!

 

国办函[2017]84号这个重量级文件,明确了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税务机关、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机关以及国务院银行业、证券、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组成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工作组的工作思路。要求各部门发现异常,互相分享信息。因为之前税务掌握私人账户资金变动是非常困难的,现在变得越来越容易!

 

2、法人和公司账户频繁资金往来风险增大!

 

其实根据税收征管法规定,税务虽然有权查询个人和企业银行账户,但是程序和掌握的信息有限,执法力度往往打折扣。但是从2018年开始,各地金融机构与税务、反洗钱机构合作势必加大,到时候,老板私人账户与公司对公户之间频繁的资金交易都将面临监控。

 

3、虚开发票路子彻底堵死!

 

为什么还和虚开发票有关系呢?因为目前主流的虚开发票的方式往往是高开发票扣除手续费后流回公司老板私人账户。以后这些异常的资金交易被监管之后,虚开发票的资金流水落石出!似乎虚开发票走到尽头!

 

4、公司偷税必然遭到严查!

 

公司偷税的一贯伎俩往往也是公司收入频繁流入老板个人账户,这样似乎天不知地不知的就偷税了!

 

税务和银行没有深度合作之前,似乎税务的稽查手段有限。但是现在可能在税务局拿到银行的数据就已经大体发现企业偷税的链条了!

 

今天起,这些税务风险剧增!

 

1、虚开发票将清算

 

税务已经打造了最新税收分类编码和纳税人识别号的大数据监控机制,今年可能将有更多企业因为历史欠账虚开发票被识别出来!

 

2、高收入个人所得税将面临严格管控

 

今年中国将参与涉税信息交换,高工资、多渠道、多类型收入的将面临严查!

 

3、股权转让税务政策面临变数!

 

之前中国各地热火朝天的合伙基金的避税政策可能要清理,甚至要改正。因为目前其实股权转让这一块个税已经明确了,有些地方执行出现了偏差,必须清理和改正!

 

4、新业态征税将有大进展!

 

之前北京地税查处的某直播平台主播个税巨额补税案就是一个经典案例,中国没有业态不再税务监管范围之外!目前税务监管没有法外之地!

 

 

 

 

禁止这七种避税方式!

 

结合目前国内企业的主流做法,目前这7类个税违规手段一经查出,必定受罚。

 

1、找发票抵税,造成费用异常

 

这样操作很多企业都感觉比较简单,比如每个月员工找2000元发票去报销,很多会计图省事,不管三七二十一,直接计入什么福利费、差旅费等。如果长期大额处理的话,会造成企业期间费用异常。之前爆料过,一家互联网企业的油费超过物流公司了。不查你,查谁啊?

 

2、故意不用银行发工资

 

当移动支付成为潮流的时候,你们还在苦苦的用现金发工资。你自己想一下正常吗?公司基本户都有,员工也不少,公司也不在偏远山区。据不完全统计,不通过银行发放工资的企业,不申报个税、少申报的情况基本都存在。此类企业请注意,再有这样的做法,你将会承担后果的。

 

3、补贴不申报个税

 

也许是因为会计税法不熟悉,也许企业故意不申报个税。总有部分企业把企业的饭补、话补、房补、结婚补贴、生日礼金没有合并工资进行纳税申报,你们公司有吗?抓紧整改吧!

 

4、大量员工零申报

 

这里一定要强调一个比例问题,一个企业如果和同地区同行业相比,工资在3500以下的明显偏低的话,你们已经是高风险企业了,此时准备好工资表、银行流水、考勤表吧,你已经在稽查名单里面了!

 

5、“李鬼”发工资

 

工资太高,找个李鬼代发工资。这也是很多企业的伎俩。到底这样操作是否靠谱,请回答:是否有考勤?是否有简历?没有那你还要这样做吗?

 

6、故意混淆劳务和工资申报

 

尤其是很多劳动密集型企业,劳务工、临时工、第三方员工,很多属于劳务所得进行纳税申报,但是按照工资进行申报了!尤其是营改增之后劳务公司、建筑企业等都要高度重视。虽然你们可能还有怨言,但是根据个人所得税税法不是全职员工是不可以工资申报个税的!

 

7、外包福利也是个火坑

 

很多企业现在搞得新式的将员工部分福利和工资外包给人力资源个税、管理咨询公司,让他们给你们开发票,然后让他们给你们员工发放工资。这种情况,在实质角度来看也是变相发放工资,是要补税的!

 

个人账户进账多少会被查?

 

 

中国人民银行在2007年3月1日施行了《人民币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专门明确指出了监管的范围,“本办法所称人民币支付交易,是指单位、个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通过票据、银行卡、汇兑、托收承付、委托收款、网上支付和现金等方式进行的以人民币计价的货币给付及其资金清算的交易。

 

 

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负责支付交易报告工作的监督和管理。

中国人民银行建立支付交易监测系统,对支付交易进行监测。

 

并且要求金融机构的营业机构设立专门的反洗钱岗位,建立岗位责任制,明确专人负责对大额支付交易和可疑支付交易进行记录、分析和报告。

 

1、对于大额支付交易的规定

 

在办法中,对大额交易进行了定义:

 

(1)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单位)之间金额100万元以上的单笔转账支付;

 

(2)金额20万元以上的单笔现金收付,包括现金缴存、现金支取和现金汇款、现金汇票、现金本票解付;

 

(3)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之间以及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与单位银行结算账户之间金额20万元以上的款项划转。

 

所以这个问题的答案也就有了,就是上面这些金额。

 

如果发生了大额交易,金融机构要执行以下操作:

大额转账支付由金融机构通过相关系统与支付交易监测系统连接报告。并在交易发生日起的第2个工作日报告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大额现金收付由金融机构通过其业务处理系统或书面方式报告。并在于业务发生日起的第2个工作日报送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并由其转报中国人民银行总行。

 

2、对于可疑交易的管理办法

 

另外,我认为有必要再对可疑交易说一下,因为这里面也牵扯到金额。

 

(1)短期内资金分散转入、集中转出或集中转入、分散转出;

(2)资金收付频率及金额与企业经营规模明显不符;

(3)资金收付流向与企业经营范围明显不符;

(4)企业日常收付与企业经营特点明显不符;

(5)周期性发生大量资金收付与企业性质、业务特点明显不符;

(6)相同收付款人之间短期内频繁发生资金收付;

(7)长期闲置的账户原因不明地突然启用,且短期内出现大量资金收付;

(8)短期内频繁地收取来自与其经营业务明显无关的个人汇款;

(9)存取现金的数额、频率及用途与其正常现金收付明显不符;

(10)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短期内累计100万元以上现金收付;

(11)与贩毒、走私、恐怖活动严重地区的客户之间的商业往来活动明显增多,短期内频繁发生资金支付;

(12)频繁开户、销户,且销户前发生大量资金收付;

(13)有意化整为零,逃避大额支付交易监测;

(14)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可疑支付交易行为;

(15)金融机构经判断认为的其他可疑支付交易行为。

 

上面中所说的的“短期”,指10个营业日以内。

 

如果金融机构在办理支付结算业务时,发现有客户符合上面可疑交易所列情形的,应记录、分析该可疑支付交易,填制《可疑支付交易报告表》后进行报告。

 

政策性银行、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的营业机构发现可疑支付交易的,需要报送一级分行。一级分行经分析后应于收到《可疑支付交易报告表》后的第2个工作日报送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同时报送其上级行。

 

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城乡信用合作社及其联合社、外资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和外国银行分行营业机构发现可疑支付交易的,要把报告表报送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和其他地市中心支行。中国人民银行其他地市中心支行于收到《可疑支付交易报告表》后的第2个工作日报送所在省的中国人民银行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

来源:马靖昊说会计、税来税往、先声夺人

Posted on

离岸账户关停潮,外贸企业何去何从?

 

 

自2012年起,美、英、德等多个国家的金融监管机构纷纷加强了对反洗钱案的查处,致使银行洗钱被罚案接连被爆出:

 

2014年7月,法国巴黎银行被指控称为苏丹和其他被美国列入黑名单的国家转移了数十亿美元的资金,而被罚以创纪录的89亿美元的罚款。

 

2018年6月4日,澳洲规模最大的银行澳洲联邦银行因三年中5.3万多次可疑转帐,被监管部门罚以7亿澳元(折合人民币约34亿元)。

 

 

 

骇人听闻的巨额罚款不仅给全世界的金融机构敲响了警钟,也鞭策着各个金融机构严格审查自身风控程序及客户尽职调查等工作是否符合法律及监管的要求。

 

而银行作为“洗钱案”的重灾之地,其内部合规检查势必会更加严苛,对离岸账户的审查也会随着整体合规要求的提高而加剧。

 

城门失火,殃及鱼池

 

离岸账户因其调拨资金自由、无外汇管制等优势成为外贸人收款的最佳选择。但现如今,离岸账户开立的门槛却越来越高,埋怨离岸账户被冻结的声音也越来越大,外贸人的聚集地—福步论坛,更是“哀鸿遍野”

 

 

 

银行提高离岸账户开立的门槛也是情有可原

 

首先,银行审查力度的提升势必会使其运营成本上涨。这时,银行需要更多能为其盈利的大型外贸企业来承担上涨的运营成本,而非中小微企业。

 

另外,随着信息壁垒逐渐被打破,中小型外贸企业数量急剧上升。而作为外贸企业的跨境收款的最佳拍档—离岸账户,其需求量必将持续增长。但境外银行(包括香港)在一个政策紧缩的大环境下,结合本身利益与风险的综合考量,又不得不对开户客户进行进一步筛选。

 

在此种境况下,中小外贸企业开立一个离岸账户难比登天。更严重的是,离岸账户关停潮不是银行“一时兴起”,而是大势所趋。

 

所以离岸账户销户容易,开户难,对于离岸账户还未被冻结的中小外贸商更应该“且行且珍惜”。

 

 

 

下面为大家分享几条可参考的离岸账户规范操作指南。

 

一、贸易背景真实,交易正常

 

资金往来基于正常的贸易背景,交易规模相对稳定,最好拥有国内关联的实体公司。

 

二、积极配合银行调查

 

如银行邮件、电询索要你有关资金往来的交易证明,积极配合银行,快速响应并提供真实、完整的相关材料。

 

三、不与高危地区国家进行交易

 

尽量避免与被制裁或者洗钱高风险国家的客户进行交易,因为从该地区汇出的款项极有可能被银行拦截或被进一步调查。

 

四、尽量少或不与个人发生交易

 

个人交易(来自个人账户的汇款)会影响离岸公司账户的稳定性,从而面临更严格的审查。

 

五、保持账户长期活跃

 

长时间或低频次不使用已开账户,极有可能导致账号被注销。因为不活跃账户对银行来说价值极低且会使银行运营成本增加。

 

六、不参与洗钱类交易

 

不参与洗钱,不帮助他人以及朋友的公司代收等,尤其要避免在不清楚对方资金来源和用途的情况下,为他人收款和转账,因为一旦发生风险事件,你的账户和个人也将受牵连。

 

可再如何小心行事,离岸账户关停潮势在必行,账户还未被注销的外贸中小企业也只能尽人事以听天命。

 

但跨境贸易中,离岸账户是众多外贸中小企业不可或缺的工具和手段。所以一旦离岸账户被关,或者开立离岸账户不成功,外贸商为了不耽误业务,只能冒着更大的风险和成本铤而走险。

 

目前,外贸出口商(尤其是外贸SOHO)的应对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通过企业服务机构开立香港离岸账户

 

虽企业服务机构对外声称:几万包开,不成功就退钱,但有些服务商尽是套路,承诺几万包开香港离岸账户,可能只是成功预约面试,即便成功为外贸商拿到账号,也无法保证在短时间内不被注销和关闭。不过仍一些专业的服务机构会根据申请人的条件为其量身定制服务,从而提高开户的成功率,但收取费用高昂。

 

2、通过个人银行账户收汇

 

外贸商用个人账户收款属于逼上梁山的选择,因为受制于外管局政策,个人账户每年最多只能结汇5万美金,当外贸商的年交易额高于5万美元时,需要更换多个账户给客户,给客户带来诸多不便,甚至会让客户失去信任感。另外,对公账户与对私账户之间的汇款在国内受管制比较严格,可能会造成货款被银行拦截、到账时间延迟等不便。

 

3.通过朋友公司账户代收

 

当自己的离岸账户不幸被冻结或关闭,而客户正等着收款信息汇款时,拥有离岸账户的外贸朋友成为了雪中送碳的人。通过朋友的公司账户代收货款,既违背银行账户的使用原则,也会使朋友账户面临一定的操作风险,甚至会导致账户被冻结或注销;同时发票和收款公司的不一致也会让买家产生信任问题;最后,款项的结算完全取决于朋友之间的交情,具有很大不确定性。

 

4.通过出口代理的账户收汇

 

通过出口代理公司收款看似只是“用钱办事”,但也将面临多重风险。首先,通过代理收款时,需要提供相关的客户信息资料,若该代理同时是外贸商,则有可能面临着客户流失的风险;其次,更换代理公司和代理的账户受益人并非外贸商公司的抬头,都会让买家产生不信任感;最重要的是,资金不是外贸商自己第一手掌握,会导致利润到账时间延迟等问题;最后,每次收款都需要支付一定额度的手续费,长期来看不划算。

 

关于CRS有大批香港汇丰恒生等银行账户被调查甚至停账户的问题,做一下简单分析:

 

首先,看以下几个重点:

 

1.香港账户虽然开户难度增大,但仍然是外贸收款的首选。

 

2.所谓的岛屿公司完全避税已经不切实际了,因为岛屿公司的账户已经是达到登天的难度了。

 

3.CRS影响的不仅仅是香港这一个地方,英国等其他国家的离岸公司只要有开账户,现在都可以查得到了。

 

对于大批账户被查被冻结,有以下分析:

 

1.公司成立多年,账户开立多年但是一直做零申报不做审计报税的公司是重点打击的对象。

 

2.有高金额高收入的账户和企业,有洗钱和换外汇迹象的账户是重点清查对象。

 

3.收入600万港币以上的账户是重点清查对象。

 

在此情形下,账户已经被调查到的客户,如果不能按照银行要求提供出符合要求的审计报告,那么账户是一定没得救了。对于账户已经被停的客户,公司和董事本人都在银行留下了一个不良记录,香港所有其他的银行都可以查到这个记录,对您开其他银行的账户产生了重大影响。

 

 

 

在如此严峻的情形下,我们如何保护账户的安全和自身的信誉?

 

首先,没有做审计报告的朋友,不管账户有没有被查到,都要尽快补做审计,之前没有保留银行月结单的尽快向银行付费调月结单,收费一般为50港币/份。

 

其次,在补上审计报告的同时,可以开一个香港的私人账户,老客户的小金额的收入可以走到自己的私账,为公司的做账审计节省成本,实现资金分流的效果。

 

申报公司做账前的准备及需提交的资料

 

1. 做帐前的准备:

 

1)虽然香港政府要求按年度报税,企业一般不能等到年底才开始处理账务,一般应在有经营业务发生时就要开始准备帐务资料;

 

2)票据的分类和整理:把销售发票、成本发票和费用发票按时间顺序进行分类、整理、摆放。如票据比较多,可以在票据的右上角用铅笔加上编号。并注意所有提供的单据日期与做帐期间的日期相符;

 

3)承认的票据:与中国内地相比,香港政府承认所有有公司签章的发票(可自制)、收据以及便条。

 

2. 香港公司做帐需要提交的资料:

 

1)银行月结单及水单;

 

2)销售票据:发票、合同;

 

3)成本票据:发票、合同;

 

4)费用票据:工资、租金(须提供租赁合同或协议)、运费等;

 

5)其它相关文件:章程正本一份、周年申报表、所有公司变更资料(若有)、固定资产票据、投资相关文件等。

 

请重视起银行月结单和审计报告,保护公司账户的安全和个人信誉的安全。

Posted on

离岸账户关停潮,外贸企业何去何从?

自2012年起,美、英、德等多个国家的金融监管机构纷纷加强了对反洗钱案的查处,致使银行洗钱被罚案接连被爆出:

 

2014年7月,法国巴黎银行被指控称为苏丹和其他被美国列入黑名单的国家转移了数十亿美元的资金,而被罚以创纪录的89亿美元的罚款。

 

2018年6月4日,澳洲规模最大的银行澳洲联邦银行因三年中5.3万多次可疑转帐,被监管部门罚以7亿澳元(折合人民币约34亿元)。

 

 

 

骇人听闻的巨额罚款不仅给全世界的金融机构敲响了警钟,也鞭策着各个金融机构严格审查自身风控程序及客户尽职调查等工作是否符合法律及监管的要求。

 

而银行作为“洗钱案”的重灾之地,其内部合规检查势必会更加严苛,对离岸账户的审查也会随着整体合规要求的提高而加剧。

 

城门失火,殃及鱼池

 

离岸账户因其调拨资金自由、无外汇管制等优势成为外贸人收款的最佳选择。但现如今,离岸账户开立的门槛却越来越高,埋怨离岸账户被冻结的声音也越来越大,外贸人的聚集地—福步论坛,更是“哀鸿遍野”

 

 

 

银行提高离岸账户开立的门槛也是情有可原

 

首先,银行审查力度的提升势必会使其运营成本上涨。这时,银行需要更多能为其盈利的大型外贸企业来承担上涨的运营成本,而非中小微企业。

 

另外,随着信息壁垒逐渐被打破,中小型外贸企业数量急剧上升。而作为外贸企业的跨境收款的最佳拍档—离岸账户,其需求量必将持续增长。但境外银行(包括香港)在一个政策紧缩的大环境下,结合本身利益与风险的综合考量,又不得不对开户客户进行进一步筛选。

 

在此种境况下,中小外贸企业开立一个离岸账户难比登天。更严重的是,离岸账户关停潮不是银行“一时兴起”,而是大势所趋。

 

所以离岸账户销户容易,开户难,对于离岸账户还未被冻结的中小外贸商更应该“且行且珍惜”。

 

 

 

下面为大家分享几条可参考的离岸账户规范操作指南。

 

一、贸易背景真实,交易正常

 

资金往来基于正常的贸易背景,交易规模相对稳定,最好拥有国内关联的实体公司。

 

二、积极配合银行调查

 

如银行邮件、电询索要你有关资金往来的交易证明,积极配合银行,快速响应并提供真实、完整的相关材料。

 

三、不与高危地区国家进行交易

 

尽量避免与被制裁或者洗钱高风险国家的客户进行交易,因为从该地区汇出的款项极有可能被银行拦截或被进一步调查。

 

四、尽量少或不与个人发生交易

 

个人交易(来自个人账户的汇款)会影响离岸公司账户的稳定性,从而面临更严格的审查。

 

五、保持账户长期活跃

 

长时间或低频次不使用已开账户,极有可能导致账号被注销。因为不活跃账户对银行来说价值极低且会使银行运营成本增加。

 

六、不参与洗钱类交易

 

不参与洗钱,不帮助他人以及朋友的公司代收等,尤其要避免在不清楚对方资金来源和用途的情况下,为他人收款和转账,因为一旦发生风险事件,你的账户和个人也将受牵连。

 

可再如何小心行事,离岸账户关停潮势在必行,账户还未被注销的外贸中小企业也只能尽人事以听天命。

 

但跨境贸易中,离岸账户是众多外贸中小企业不可或缺的工具和手段。所以一旦离岸账户被关,或者开立离岸账户不成功,外贸商为了不耽误业务,只能冒着更大的风险和成本铤而走险。

 

目前,外贸出口商(尤其是外贸SOHO)的应对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通过企业服务机构开立香港离岸账户

 

虽企业服务机构对外声称:几万包开,不成功就退钱,但有些服务商尽是套路,承诺几万包开香港离岸账户,可能只是成功预约面试,即便成功为外贸商拿到账号,也无法保证在短时间内不被注销和关闭。不过仍一些专业的服务机构会根据申请人的条件为其量身定制服务,从而提高开户的成功率,但收取费用高昂。

 

2、通过个人银行账户收汇

 

外贸商用个人账户收款属于逼上梁山的选择,因为受制于外管局政策,个人账户每年最多只能结汇5万美金,当外贸商的年交易额高于5万美元时,需要更换多个账户给客户,给客户带来诸多不便,甚至会让客户失去信任感。另外,对公账户与对私账户之间的汇款在国内受管制比较严格,可能会造成货款被银行拦截、到账时间延迟等不便。

 

3.通过朋友公司账户代收

 

当自己的离岸账户不幸被冻结或关闭,而客户正等着收款信息汇款时,拥有离岸账户的外贸朋友成为了雪中送碳的人。通过朋友的公司账户代收货款,既违背银行账户的使用原则,也会使朋友账户面临一定的操作风险,甚至会导致账户被冻结或注销;同时发票和收款公司的不一致也会让买家产生信任问题;最后,款项的结算完全取决于朋友之间的交情,具有很大不确定性。

 

4.通过出口代理的账户收汇

 

通过出口代理公司收款看似只是“用钱办事”,但也将面临多重风险。首先,通过代理收款时,需要提供相关的客户信息资料,若该代理同时是外贸商,则有可能面临着客户流失的风险;其次,更换代理公司和代理的账户受益人并非外贸商公司的抬头,都会让买家产生不信任感;最重要的是,资金不是外贸商自己第一手掌握,会导致利润到账时间延迟等问题;最后,每次收款都需要支付一定额度的手续费,长期来看不划算。

 

 

 

关于CRS有大批香港汇丰恒生等银行账户被调查甚至停账户的问题,做一下简单分析:

 

首先,看以下几个重点:

 

1.香港账户虽然开户难度增大,但仍然是外贸收款的首选。

 

2.所谓的岛屿公司完全避税已经不切实际了,因为岛屿公司的账户已经是达到登天的难度了。

 

3.CRS影响的不仅仅是香港这一个地方,英国等其他国家的离岸公司只要有开账户,现在都可以查得到了。

 

对于大批账户被查被冻结,有以下分析:

 

1.公司成立多年,账户开立多年但是一直做零申报不做审计报税的公司是重点打击的对象。

 

2.有高金额高收入的账户和企业,有洗钱和换外汇迹象的账户是重点清查对象。

 

3.收入600万港币以上的账户是重点清查对象。

 

在此情形下,账户已经被调查到的客户,如果不能按照银行要求提供出符合要求的审计报告,那么账户是一定没得救了。对于账户已经被停的客户,公司和董事本人都在银行留下了一个不良记录,香港所有其他的银行都可以查到这个记录,对您开其他银行的账户产生了重大影响。

 

 

 

在如此严峻的情形下,我们如何保护账户的安全和自身的信誉?

 

首先,没有做审计报告的朋友,不管账户有没有被查到,都要尽快补做审计,之前没有保留银行月结单的尽快向银行付费调月结单,收费一般为50港币/份。

 

其次,在补上审计报告的同时,可以开一个香港的私人账户,老客户的小金额的收入可以走到自己的私账,为公司的做账审计节省成本,实现资金分流的效果。

 

申报公司做账前的准备及需提交的资料

 

1. 做帐前的准备:

 

1)虽然香港政府要求按年度报税,企业一般不能等到年底才开始处理账务,一般应在有经营业务发生时就要开始准备帐务资料;

 

2)票据的分类和整理:把销售发票、成本发票和费用发票按时间顺序进行分类、整理、摆放。如票据比较多,可以在票据的右上角用铅笔加上编号。并注意所有提供的单据日期与做帐期间的日期相符;

 

3)承认的票据:与中国内地相比,香港政府承认所有有公司签章的发票(可自制)、收据以及便条。

 

2. 香港公司做帐需要提交的资料:

 

1)银行月结单及水单;

 

2)销售票据:发票、合同;

 

3)成本票据:发票、合同;

 

4)费用票据:工资、租金(须提供租赁合同或协议)、运费等;

 

5)其它相关文件:章程正本一份、周年申报表、所有公司变更资料(若有)、固定资产票据、投资相关文件等。

 

请重视起银行月结单和审计报告,保护公司账户的安全和个人信誉的安全。

(来源:海运网)

Posted on

开离岸帐户还是香港本地帐户好?

香港账户和离岸账户有几方面的不同:
第一方面是香港资金进出不受管制,而离岸账户是在中国境内的外资银行开立的账户,理应受到中国金融管理机构的监管。因此,离岸账户目前是不能存入现金及支票,只可透过电汇或转账存入现金;
第二方面是开户证件不同,离岸账户可以接受内地身份证持有者到来开户,而香港本地账户就要求开户人一定要有护照或通行证。
第三是开户是速度方面,前者较快,后者稍慢。

版权所属:华知讯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公司主营范围: 注册香港公司, 注册广州公司, 公司做账报税, 秘书服务, 法律文件, 工商相关服务, 税务相关服务
版权申明:转载必须以链接形式注明出自华知讯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转载本文章必须保留作者、出处链接以及本声明。
转载不注明出处、程序采集是侵权行为,我们保留追究其一切责任的权利。
 
Posted on

一家公司可否开立多少个账户?它们之间有没有

在香港开户没有基本账户和非基本账户之分。企业可以按需要开立无数个账户。它们的功能和地位都一样。从银行角度来讲,它们之间并没有必然的联系。但是,在做帐之前,必须把所有的银行来往清单集中提交。

版权所属:华知讯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公司主营范围: 注册香港公司, 注册广州公司, 公司做账报税, 秘书服务, 法律文件, 工商相关服务, 税务相关服务
版权申明:转载必须以链接形式注明出自华知讯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转载本文章必须保留作者、出处链接以及本声明。
转载不注明出处、程序采集是侵权行为,我们保留追究其一切责任的权利。
 
Posted on

香港公司本地账户与离岸账户有什么区别?

本地账户:指的是在香港本地的银行开设的银行账户。
1、在香港的任何银行都可以开通公司账户。
2、本地账户的开户要求:存入一万港币即可激活账户。
3、本地账户汇款转公司账户或私人账户都不受限制。
4、可以开通网银,有实体ATM卡,可在国内的ATM取现。
5、可以在香港提现。
 
离岸账户:指的是在中国境内的外资银行,以香港公司名义开设的公司账户。
1、在国内可以开设账户的有:南洋,汇丰,永亨,深发展,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等。
2、离岸账户有的银行需要存入五万美金方可把账户激活。
3、时间:办好手续后十天可以拿到账户。
4、离岸账户不能直接转私人账户(但可通过网银转)。
5、可以开通网银。
6、不能提现。
 
如需了解离岸公司详情,请随时加我签名的联系方式,很乐意为您解答!
 

版权所属:华知讯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公司主营范围: 注册香港公司, 注册广州公司, 公司做账报税, 秘书服务, 法律文件, 工商相关服务, 税务相关服务
版权申明:转载必须以链接形式注明出自华知讯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转载本文章必须保留作者、出处链接以及本声明。
转载不注明出处、程序采集是侵权行为,我们保留追究其一切责任的权利。